各中心学校、各初级中学:
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枝政督[201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对全市初级中学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按《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枝政督[2013]6号文件)要求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
全市初级中学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郑玉志
副组长:刘兴荣 侯玉龙 谢远胜 杨 俊 吴先珍
评估专班组长:杨 俊
副组长:李进云 付红波
成 员:部分专兼职督学
四、评估时间:11月2日—11月11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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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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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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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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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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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洲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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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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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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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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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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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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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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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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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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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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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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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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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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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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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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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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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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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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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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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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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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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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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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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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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市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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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办法:
1、本次评估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问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等方式进行,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2、本次“德育工作”、“体卫艺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资源应用”的督导评估以教育科、装备站评价结果为准,本次不进行评估。
六、评估要求:
1、各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必须于10月20日以前按《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报告。
2、资料准备:本次督导评估主要查2013年9月以来的档案资料(不要求单独立卷,在自评纪略后附资料目录索引即可)。
枝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16日
抄送:宜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枝江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