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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政督〔2015〕6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全市初级中学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字号:[ ]

各中心学校、各初级中学:

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枝政督[201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11月对全市初级中学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按《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枝政督[2013]6号文件)要求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

全市初级中学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郑玉志

副组长:刘兴荣  侯玉龙  谢远胜      吴先珍

评估专班组长:杨 俊

副组长:李进云  付红波

  员:部分专兼职督学

四、评估时间:1121111

时间

学校

112

顾家店中学

113上午

百里洲中学

113下午

刘巷中学

114上午

七星台中学

114下午

问安中学

115上午

老周场中学

115下午

仙女中学

116上午

安福寺中学

116下午

紫荆岭中学

119上午

江口中学

119下午

实验中学

1110上午

马店中学

1110下午

英杰学校

1111                    

董市中学

五、评估办法:

1、本次评估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问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等方式进行,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2、本次“德育工作”、“体卫艺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资源应用”的督导评估以教育科、装备站评价结果为准,本次不进行评估。

六、评估要求:

1、各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必须于1020以前按《枝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报告。

2、资料准备:本次督导评估主要查20139月以来的档案资料(不要求单独立卷,在自评纪略后附资料目录索引即可)。

                      

 

          枝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916

 

 

 

 

 

 

  抄送:宜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枝江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5916日印发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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