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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师德培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0字号:[ ]

 

 

 

 枝教发〔201633

  

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教育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决定于今年5月中旬至春季学期结束在全市开展以“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为主题的师德培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枝江市教育局      枝江市教育工会

 

                          2016513

       枝江市2016年师德培育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庆祝第30个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以“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为主题,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枝江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设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以“教师信念与师表文化”为主题的思想大讨论活动。

各学校、各幼儿园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学习要以教师道德生成为中心,以“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为主题,以有关法律法规、教师专业标准、从教纪律要求、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等为重点内容,与履职尽责全面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与全体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践行新理念、建功开局年”支部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务求学习实效。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学校、各幼儿园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思想大讨论活动。

在思想大讨论活动中,要落实以下“四个一”的具体要求:

一是组织一次讲座。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组织一次以“教师信念与师表文化”为主题的讲座活动。

二是组织一次主题研讨会。研讨会要围绕“教师信念与师表文化”主题,做到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全履盖。要紧紧围绕“教师信念是什么、“教师信念的内涵是什么”、“影响教师信念的因素有哪些”、“结合自身的管理或教学工作,如何进一步坚定教师信念”、“师表文化的地位与作用”、“师表文化的现实状况与突出问题”、“师表文化的培育策略”等问题,组织广大干部教师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讲真话、讲实话,杜绝空话、套话、虚话、假话。要切实弄清楚,在“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的工作中,各单位、学校、教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这个重大问题。活动中,各单位和学校应该虚心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为“坚定教师信念、培育师表文化”创建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创造更加有利的生成环境。广大教师要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厘清并进一步坚定自身的职业信念,并为师表文化的培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是写一篇反思研讨文章。各学校、各幼儿园所有干部教师每人写一篇反思研讨文章,文章要结合本职工作,切合本校实际,主题集中、观点鲜明、论据翔实,既可以是个人自我反思,亦可以是对工作的建言献策。市教育局将对教师反思研讨的优秀文章进行评选,各高职中、各中心学校选送优秀文章35篇,于2016620日前将纸质文稿(一式2份),报送市教育局工会办,电子稿传王晓雄同志。反思研讨文章由选送单位对上报文章是否原创、是否真实等予以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是制定一套教师“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各学校要根据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教师从教的行为准则,制定一套教师“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广泛邀请教育专家、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社会各界参与“清单”的制定工作。“清单”内容要具体、明确、可评价、可操作。各学校的“清单”经中心学校审核并报局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开。要加大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要对责任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二)广泛开展向师德标兵学习活动。

开展宜昌市“十大师德标兵”评选和“枝江好园丁”评选活动(将另行发文通知),培育师德典型,弘扬先进事迹,层层学习宣传,形成正确导向。要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师德先进人物的挖掘、推广力度,展现新时期我市教师队伍新形象,增强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在平凡教育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理想信念。请各高职中、各中心学校重点推荐1-2名师德典型人物上报。师德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典型人物的选择力求有亮点、特色,体现“四有”好老师标准。原则上推报新的典型人物,以前申报过的典型人物,如有新的感人事迹,也可报送。典型人物事迹材料请于615日前上交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市教育局届时在枝江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专栏,推送师德先进典型,宣传优秀教师形象。

(三)广泛开展“精准扶贫访万家”活动。

要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征求意见工作,广泛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等各方面情况;详细掌握家长对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广泛征集家长对学校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把家访活动打造成学校、教师与家长、学生的连心桥。

家访活动重点关注贫困生、学困生、残疾生、心理与行为偏异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等群体,从心灵上关爱,学习上指导,经济上资助,生活上照顾,让学生健康成长,圆满地完成学业。

要把家访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学校、各幼儿园要建立“一生一责任人”的贫困生等特殊学生帮扶机制,通过层层包干,确保每名特殊学生有帮扶责任人,建立工作台帐,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校领导和每位党员教师至少要联系一名贫困学生,每年实地走访贫困学生家庭不少于2次,熟悉家庭情况,了解学生需求,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市教育局将结合学校管理校校行活动、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以及四个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师德培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培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确保活动顺利推进。今年下半年,全市教育系统要集中开展师德培育月“回头看”活动,把这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创新形式,注重总结。

全市师德培育月活动时间为5月中旬至春季学期结束,各地各学校要精心制定师德培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同时要运用形式多样、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师德宣传活动,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特色、取得的实效及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在校园网、365bet网投等媒体进行报道,对活动月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各单位、各学校的活动总结在71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

(三)健全制度,注重考核。

各学校、各幼儿园要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枝教发〔201614号),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培育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机制,要根据《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见附件)精神,全面建立师德考核制度,要把教师的师德表现,纳入对教师的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师德工作的考评力度,把各学校、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学校重视师德建设,强化师德培育。各学校、各幼儿园要主动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开门办学”,公开向社会做出师德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师德培育月活动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2.宜昌市2016年师德培育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1

师德培育月活动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可参阅教育部相关网址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s7865/s841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四、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

五、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的教师专业标准;

六、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七、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

八、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

九、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教师〔20163)

十、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支部建设年活动、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相关资料。


附件2

宜昌市2016年师德培育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为2016.5.12016.6.30

 

 

专任教师总数(人)

师德征文(篇)

专家讲座

师德研讨会、论坛

精准扶贫访万家

 

评选表彰师德标兵人

 

责任清单(制定X条、落实X条)

 

负面清单(制定X条、落实X条)

 

查处有违师德行为教师人数

场次

人次

场次

人次

已参访教师数(人)

实地走访学生家庭数(户)

回访学生家庭数(户)

参与“一生一责任人”活动教师数(人)

接受“一生一责任人”学生数(人)

实地走访特殊学生家庭数(户)

 

 

 

 

 

 

 

 

 

 

 

 

 

 

 

 

 

 

 

 

 

 

 

 

 

 

 

 

 

 

 

 

 

 

 

 

 

 

 

 

 

 

 

 

 

 

 

 

 

 

 

 

 

 

 

 

 

 

 

 

 

 

 

 

 

 

 

 

备注:此表请各地各单位于71日前上报师德培育月活动方案、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总结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3

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二)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四)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三、考核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信念和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待工作高度负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行为。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和维护学生权益。积极参加“课外访万家”活动,定期进行家访,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和德育为先,有效地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促进学生良好品行和健全人格的养成。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严格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于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乱发资料等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和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的行为。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和廉洁奉公,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和教师形象。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动,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提升职业素养。

五、考核形式和程序

(一)考核形式

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考核小组应不少于9人,校长兼任组长。

2、制定考核细则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和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量化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及各类评议样表,确定具体的考核形式和考核权重,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支教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受援学校负责。对于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专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学校可根据其岗位特点适当调整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3、组织师生评议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自评、互评打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评议。幼儿园及小学1-3年级教师考核可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家长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以内,优秀等次的教师考核得分应在90分及以上;合格等次的教师考核得分应在80分及以上;教师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69分及以下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可根据评议打分情况,计算出被考核人综合得分,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对教师作出客观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学校将教师拟定的考核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书面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各学校要按时填写、整理教师师德档案材料,纳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保存,专柜保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11)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

(二)教师在一个聘期内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聘期考核合格且连续3年以上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符合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在单位职数有空缺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优先竞聘相应岗位

(三)已参加首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教师,在每个有效注册期内,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方可参加下一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个人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奖励,纳入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统筹安排。

(五)教师在现任职称任期内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职称申报相关要求,方可申报上一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职称评审量化评分中予以体现。

(六)教师连续五年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评先表彰和各类专业荣誉称号评选。连续3年及以上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八)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学年度1次,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二)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学校要认真做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统计表》。

(三)健全制度,客观公正

把师德建设列为考评学校、考核学校班子和教职工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以师德考核为抓手,建立宣传、教育、考核、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在考核中要坚持考评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客观公正,注意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教师管理的有机衔接。

(四)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和表彰工作。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设立并公布“师德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对师德建设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师德严重失范的教师坚决予以查处。教师对本人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师德考核小组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附表:1.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2.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统计表

 

 

 

 

 

 

 

 

 

 

附表1

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学年度)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教龄

 

学历

 

职务(职称)

 

任教学科

 

本学年度获奖情况

 

 

 

 

本学年度执行师德规范情况述职报告

 

 

 

 

 

 

 

                       

本人签名:

   

本学年度违反师德规范行为记录

(由所在单位填写)

 

考核得分情况(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

 

本人签名

确认

 

                        

单位盖章

 

   

                     

说明:本表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附表2

宜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统计表

        学年度)

单位:

教职工

总数

应参加

考核人数

实际考核

人数

优秀

人数

合格

人数

不合格

人数

 

 

 

 

 

 

 

未参加

考核人员情况说明

 

 

单位

盖章

 

 

 

   

说明:本表由学校填写后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抄送:枝江市委办公室,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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