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办)中心学校、幼儿园:
根据学前教育资助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秋季对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的资助工作,请各幼儿园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宣传、评审、核查、公示、申报、发放工作,并将分配给你园的指标数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儿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儿童手中。
一、2017年秋季拟资助的儿童由幼儿园按程序对所有申请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排队比较,选取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精准扶贫对象应纳入此次认定对象。
二、各中心学校要指导所属幼儿园,结合实际编制工作计划,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机制:宣传动员——幼儿家长申请——班级评审——幼儿园评审——公示名单——中心学校审核——申报资助计划——下达预算指标——统一发放——完善档案。当评审认定人数超过年报在园人数5%时,应在公示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特别计划获批后再公示。
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应做到准确无误。中心学校应以此次认定为契机,组织一次全面的幼儿资助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三、各中心学校要组织所属幼儿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工作程序、本次认定标准等内容在园内张榜公布,并留存影像资料,园长负责将政策宣传到每个教师;班主任负责向本班幼儿和家长讲解相关政策。绝不允许虚报、冒领、截留、克扣。
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应提供相关证(卡)原件,由幼儿园初步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后,由幼儿园集中到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认定部门核实证明,其他一般困难家庭幼儿应对照评定条件由家长提供有权部门开具的相应贫困证明材料。
四、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资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受助儿童的银行账号,各中心学校本着方便受助儿童的原则确定一家银行作为资金直达受助儿童银行账号的服务银行,家长应提供该行的儿童本人银行账号,幼儿园应将受助儿童的银行卡(折)复印留档。支付成功后,幼儿园应该向银行索取付款成功的凭证,收入资助资料长期保存。
五、各幼儿园园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次贫困儿童认定后,若出现上访、举报等情况,经调查属实将严肃追究园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中心学校于2017年10月20日前上报学生资助计划申报书,10月27日前将所属幼儿园受助儿童相关情况汇总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纸质表(盖公章)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枝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群共享中。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务必详尽。
特此通知。
附表:1.学生资助计划申报书
2.枝江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3.枝江市学前教育受助儿童情况汇总表
4.枝江市学前教育受助儿童资金情况统计表
5. 2017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承诺函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