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
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鄂招委[2017]6号)
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总数为1012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为部属公安院校(175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为公安现役院校(31人),湖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为省属公安院校(806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今年在我省有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2017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17〕292号)要求,今年国家继续委托新疆警察学院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6名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公安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在我省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高考并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婚。除具有《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的资格外,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体格检查标准符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且无色盲、色弱等)。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两所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高考并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不进行体能测试)。政审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科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其中报考警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165以上;其他专业男生身高162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三)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范围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四)定向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录对象为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1995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汉族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本科提前批或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6个平行院校志愿中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审工作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须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30日。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政审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后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附件1)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栏目。
2.考生携带已填写好的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政审。
3.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政审申请,安排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政审。
4.根据政审情况,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分别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填写政审意见和结论,并签字加盖公章。
5.考生参加面试前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并领取政审材料。
6.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政审合格考生的政审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考生本人。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我省本科、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的政审申请。
政审合格考生才能参加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应于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三)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报考公安部属、公安现役和省属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人数不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检考生名单、参检时间和地点,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信息。同时,省公安厅也将通过公安网络将面试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各市(州)公安局要责成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会同当地招办集中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所需的相关费用自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2张近期二吋彩色蓝底免冠照片、《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公安部属和省属院校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见附件3),公安现役院校使用公安部、教育部制作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见附件4)。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5),1000米只测试1次,其他项目有两次测试机会,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四项测试中有三项达标为合格。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5日(地点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6)。
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审核,提出合格入围名单,报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于7月7日报送省招办。
(四)录取办法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属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7日,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8月6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不含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按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录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和警犬技术专业、公安海警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湖北警官学院本科专业和新疆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普通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铁道警察学院高职高专专业按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投档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进行平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5日,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5日14时至17时。
四、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
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除需要参加公安院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之外(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前还要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与面试组织工作由湖北省公务员局负责,考试时间为7月5日。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录取。录取考生的培养、就业等相关规定按《2017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17〕292号)执行。
五、严格规范,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不得录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不结束录取且无正当理由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原则。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它批次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县招办和公安局,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保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附件:1.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
2.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3.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表
4.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5.公安院校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6.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
考试日程安排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 湖北省公安厅(印)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
省 市(州)县(区)报名号:科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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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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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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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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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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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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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学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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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
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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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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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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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
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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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社
会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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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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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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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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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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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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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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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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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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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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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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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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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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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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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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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担任团、班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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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本
人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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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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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用(是)、(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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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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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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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或受到学校、单位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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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法制观念等方面有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
|
考
生
的
直
系
血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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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其中父母亲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三次以上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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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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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严重政治错误或正被政法机关侦查、起诉的犯罪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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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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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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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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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生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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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
|
其
它
审
查
情
况
|
考生本人是否有伤残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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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中是否有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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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它不适合公安工作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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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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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名
审查人联系电话审查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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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公安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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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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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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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直系血亲指父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旁系血亲指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叔伯、姑母、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父、姨母(以上含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2、调查人员必须由两人组成,并如实反映情况。3、县(区)级公安机关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即“合格”或“不合格”、“适合”或“不适合”。4、政审情况注意保密。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__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________省(市、区)_______县(市、区)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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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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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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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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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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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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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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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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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
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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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学校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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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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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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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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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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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机
及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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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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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职业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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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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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主要社会
关系成员
|
称谓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
|
奖惩情况
|
奖惩名称奖惩时间奖惩单位奖惩原因
|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者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年月日
|
在校表现
及学校考
核意见
|
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考核意
见(往届生填写)
|
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走访调查
意见
|
走访调查组成员签名:
走访调查组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常住户口
所在地公
安派出所
考核意见
|
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省(市、区)公安厅(局)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考核
结论意见
|
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表
报名号: 种类: 外语语种: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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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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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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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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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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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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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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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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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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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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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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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及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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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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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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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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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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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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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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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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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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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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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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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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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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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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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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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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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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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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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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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传染病、肝功能是否异常
|
|
有无少白头及疤麻
|
|
是否平足
|
|
是否口吃
|
|
五官体形
|
|
口头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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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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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跳力
|
|
柔韧性
|
|
思维反应敏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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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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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签名:
|
组长终审签字:
|
体能测试内容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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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
测试成绩
|
是否合格
|
女子
|
测试成绩
|
是否合格
|
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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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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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0米
|
|
|
8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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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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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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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定跳远
|
|
|
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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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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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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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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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面 试 表
省(区、市) 县(市、区) 考生号:
条 形 码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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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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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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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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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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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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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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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报考动机
|
|
以上内容由考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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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部分(面试工作人员在对应结论后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
内容
|
结 论
|
报考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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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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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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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
|
|
面试
不合格理由
|
|
面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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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工作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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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公安院校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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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
50米跑
|
≤7″1
|
1000米跑
|
≤4′05″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女 子
|
50米跑
|
≤8′6
|
800米跑
|
≤4′00〞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立定跳远
|
≥150厘米
|
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
男 子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附件6:
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日程安排表
参检学校
|
时间
|
参检考生划分
|
地点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
7月1日
|
武汉、黄石、鄂州、孝感、咸宁
|
湖北警官学院北院(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
7月2日
|
襄阳、荆门、黄冈、随州、仙桃、天门、潜江
|
7月3日
|
宜昌、十堰、荆州、
恩施、 神龙架
|
新疆警察学院
(定向培养专业)
|
7月5日
|
全省(考试)
|
省公安厅(武汉市雄楚大道181号)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
|
7月1日至2日
|
全省
|
湖北警官学院北院(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
7月3日
|
全省(体检)
|
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