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与泛海公益基金会等单位签订的“泛海助学行动”有关协议,泛海公益基金会2017年继续资助我省10000名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为实施好“泛海助学行动”,确保符合条件学生能及时得到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下达计划内,按照以下顺序予以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本科新生;
2.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本科新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新生。
二、工作程序
1、下达计划及反馈录取名单。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总资助计划(见附件1)及预申请学生的本科录取信息(见附件2)下发到各地,此次下达计划为本年全部资助计划。
2、县级初审。县级教育部门根据下达资助计划及本科录取学生名单,复核学生身份信息、困难信息,统筹本地大学新生资助资源,确定今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名单。原则上已享受5000元及以上其他资助项目的学生,不再确定为“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对象,可以扩大到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本科新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新生,扩大范围学生未进行预申请的,需要填写申请表。确定资助名单后填写《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表》(附件3)、《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将受助学生名单有关信息在本地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告知学生或家长。两份汇总表经教育局领导审批后将纸质扫描件及电子档于8月15日(星期二)前报市(州)教育局。
3、市州复核。市(州)教育局汇总县(市、区)报送材料后进行复核汇总,于8月16日(星期三)前将扫描件和电子档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防止信息泄露,请各市、州上报电子档时,将电子档压缩后加密发送,密码通过QQ告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毛全义老师。
三、资金发放程序
1、制作银行卡。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市州上报资助学生信息后,通过省教育基金会将受助学生信息发送到资助资金发放经办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由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根据上报学生信息统一制作学生实名银行卡,制作完成后将银行卡统一邮寄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约10-15个工作日)。
2、发放银行卡。各县(市、区)收到学生银行卡后,通知学生或指定委托人凭有效证件领取银行卡,办理签收手续。
3、发放资金。各县(市、区)将银行卡签收表汇总扫描后报送市州教育局,市州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通过省教育基金会将银行卡签收表发送到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由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与扶贫、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好“泛海助学行动”项目。
2、加大政策宣传。各地教育局要会同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 “泛海助学行动”,要通知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保其清楚资助的相关要求。
3、按时推进工作。各地教育局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指定专门人员,按照时限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工作程序,逐项、准确、完整填写表格,特别是学生信息,因涉及办理银行卡,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填报错误。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放进度,今年实行一批次报送、一批次办卡、一批次发放,逾期未报送导致资金发放时间延迟的由相关地区自行负责。
4、加强银行卡发放管理。银行卡发放是资助程序重要环节,为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各地教育局要安排专人负责银行卡发放工作,安排专人监督发放过程,确保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5、加强档案管理。各地教育局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工作安排、学生申请、审核情况、受助学生名单、银行卡签收等有关资料建档备查。
联系人及电话:毛全义 027-87312475
电子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1、预申请学生本科录取信息表
2、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计划
3、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表
4、2017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