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食品安全主管责任,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落实《宜昌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市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宜食安办【2017】34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决定对2017-2018学年度拟对学校供应大宗物资的企业和经营业主开展准入审查工作。
一、 审查对象
2017-2018学年度拟向学校供应米、面、油、蛋、调料的企业和经营业主。
二、审查内容
(一)资质审查:
1、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必须有固定的与供应对象需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二)质量审查:
1、必须确定向学校供应的品牌名称和产品标准。
2、必须提供经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最近期相关食材检验报告。
(三)价格审查:
1、上学年已向学校供应食材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和学校上学期(3月-6月底)结算的发票复印件(由学校加盖公章认可)。
2、拟申请供应食材的新供应商应承诺与北山超市零售价格相比下降的比例值。
(四)诚信审查:
1、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无受处罚、曝光的行为。
2、在监管和主管单位的检查中未发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3、申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诚信经营情况的不予报名;审查中发现资料造假实行一票否决。
(五)配送能力审查:
1、有固定的、符合规范的业务员。
2、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
三、报名地点及审查时间
报名及交资料地点:市教育局后勤办(迎宾大道68号);联系人:贲道云(13477196018),时间:2017年8月20—21日两天,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7:30分止,过期不予受理,非法人报名的必须出具委托书。资料内容见审查内容,资质材料和食材检验报告要带原件,同时复印一份盖供应商公章。审查时间:2017年8月22—26日。
四、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枝江市教育局。
枝江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